Article 30

In force

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下列地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一)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

(二)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活动频繁地区;

(三)车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的地段;

(四)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平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涂改、移动、拆除或者毁损安全警示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