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强化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责任,加强相关业务方面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政企沟通交流,推进以企观政等常态长效服务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调研收集问题与诉求,建立问题清单和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作风转变和政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