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帮扶等综合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支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资源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就近参训提供便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基层服务项目、基层就业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
经过国家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本省给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
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