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职业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以培养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为目的,安排的单位应当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岗位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并取得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