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干旱、洪涝、低温、高温、大风、冰雹、霜冻等灾害防御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