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业主人数较多并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的,可以根据业主共同决定,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在参加会议前,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需要投票表决的,业主书面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业主代表在投票时代为提交。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