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常态化社会沟通机制,听取对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通过聘用市民园长、公园管理监督员等方式,邀请公众参与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管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和支持公园保护管理工作,推动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