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实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

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应当加强统筹,教育、人力社保、网信、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家庭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规划或者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推进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