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

(二)研究、协调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反恐怖主义工作规划、方案、预案;

(四)统筹、指导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

(五)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

(六)领导、指挥本地区反恐怖主义专项行动和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

(七)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八)对成员单位和下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九)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工作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