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散装汽油销售业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对购买人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购买人提供服务的,依法由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