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
对原产本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遗传资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和利用。
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论证后,可以采取就地或者迁地保护、人工繁育、栖息地恢复改造、重引入、建立遗传资源基因库等措施,实行重点保护。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加强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科学研究,保护和科学利用野生动物遗传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