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评选制度,支持职业学校或者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密切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深化与相关企业合作,定期遴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示范专业。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示范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