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的共同获益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重大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向民营经济组织转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研发资助、发布产业技术指导目录、示范推广等方式予以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