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以及安全责任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二十四小时接受用户报修。对燃气泄漏的报修,应当先行告知用户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派人到现场抢修。
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并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及时报告市或者旗县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