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开展环境整治和修缮维护,改善道路、供水、排水、排污、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完善周边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等管线应当按照规划依法迁移或者地下敷设。
Local Regulations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