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