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需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人员密集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的;

(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值班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的。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