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在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标志标线规范停放车辆;

(二)正确使用场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停车场相关设施;

(三)按照规定支付停车服务费;

(四)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

(六)非新能源车辆、非充电状态新能源车辆不得占用充电停车泊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