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负责推进海口商贸服务型、三亚空港型、洋浦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推进洋浦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推进省级物流园区和海口临空产业园快递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在琼州海峡两岸建设一体化运作的物流园区,探索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建设跨境物流园区。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枢纽经济,加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与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设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支持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等新建或者改造物流基础设施,吸引第三方物流企业进驻并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物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