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Article 30In force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提前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按时将其接回,并协助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没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应当提前通知未成年人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将其接回,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其妥善安置。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Article 2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