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Article 17In force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教育、司法行政、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禁毒教育衔接机制,指导禁毒志愿服务队伍等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禁毒知识宣传和毒品犯罪预防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