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水文测站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方案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在保护范围边界设立地面标志。

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镇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