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联名书面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在拟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开展宣传工作,并要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规划总平面图,业主以及房屋、建筑物面积清册,房屋测绘报告;

(二)已竣工验收的房屋买卖合同清册。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提供资料函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免费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