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宿管理和促进工作的统筹,综合协调民宿产业发展,制定和实施促进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民宿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民宿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融合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民宿管理和促进工作,对民宿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民宿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