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专业信息系统,全量归集、动态更新本行业管线运行、体检、更新改造、补勘补测、废弃的城市管线数据,并对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维护城市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归集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报送的管线普查、竣工测量、补勘补测等城市管线数据。
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部门应当收集各行业管线全量数据,整合形成城市管线数字孪生地图。
城市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和各行业专业信息系统应当向城市数字管线应用系统共享管线数据。城市数字管线应用系统数据按照规定有序向社会开放,无偿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