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网络平台落实未成年人模式、实名认证、内容分级等防护要求,监督网吧、电竞酒店等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可能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有权向网信、公安等部门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