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文物部门负责长城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监督。长城所在地的区文物部门(以下简称有关区文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城保护管理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城沿线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调查、价值挖掘、保护利用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长城的保护、利用、传承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