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Article 13In force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建立健全人大街道工委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人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加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管理运行、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整合站(室)、街道和社区等各项资源,形成常态化民意收集网络。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