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于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现场抢救、途中紧急救治及监护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急救网络医院,是指接受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指令,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市域内自治区、市、县(市、区)级各类医疗机构。
本条例所称急救站(点),是指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网络医院根据相关规划分别设置在医疗机构内部,具体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