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应当依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更新范围、更新目标、更新内容、资金安排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分析,并明确土地和房屋产权取得方式、存量资源盘活措施、设计方案、建设计划、运营管理模式等。
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应当与相关物业权利人进行协商,征求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