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是否更换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