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加装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电梯投用前,加装人应当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交付竣工验收资料。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加装电梯的后续管理责任主体,依法承担电梯使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负责加装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电梯维护保养。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