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为能源,实现电驱动、电助力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国家对电动自行车及其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