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依法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