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永顺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负责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州、县人民政府将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州、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芙蓉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开展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