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等活动,围绕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注重提高质量,一事一议,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有具体意见和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