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卫生行政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经法定程序变更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
(二)未按照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预留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用地的;
(三)擅自同意他人占用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的;
(四)擅自批准他人改变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性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