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及交通状况需求,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和密度、土地开发状况、机动车保有量、道路交通承载能力、停车供需矛盾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区域布局、设置规模、中长期建设计划、建设时序等内容。
经依法批准的停车场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