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电力规划,编制本区域电力设施布局实施规划。电力设施布局实施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绿化、水利、交通运输、通信、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电力设施布局实施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