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在不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开展保护技术、遗传育种、生物学等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二)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以及传统节庆、民俗,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三)开展科普宣教,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村庄绿化、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

(四)古树名木属于传统经济树种的,相关权利人依法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