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施工前,应当到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并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现状资料。

没有现状资料的,由建设单位补测补绘,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测绘成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