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有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所列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