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档案馆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机制。

举办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应当明确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举办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专门设立临时机构的,应当在临时机构停止工作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提前介入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并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直接形成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有关责任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