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回收处理废矿物油、散落油、油水混合液等含油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