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归纳整理。
审议意见应当全面、准确反映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可以附整改问题清单。
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连同有关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查研究报告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等,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