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对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审议下列内容:

(一)报告的情况是否客观真实;

(二)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特别是常务委员会相关调查研究报告提出的问题;

(四)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其他需要重点审议的内容。

报告内容精炼,重点突出,侧重于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进工作的措施。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部分一般不少于报告篇幅的三分之二。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