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临海乡村延伸。

城乡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临海的居民区、民宿、饭店、酒店以及港口、码头等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污水排入城乡污水管网,不得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海。

城乡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外,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污水进行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