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社区居民制定居民公约、居民自治章程,可以建立守规奖励和违规约束机制,促进居民公约、自治章程的遵守和执行。

建立社区民主协商机制,采取议事会、听证会和恳谈会等形式,协商解决社区公共事务。

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对居民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