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对船舶水污染物交付、接收、转运和处置实施联合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检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负责船舶水污染物交付、接收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属于危险废物的船舶水污染物及其预处理产物在岸上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负责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在岸上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绿色航运领域生态警务机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船舶水污染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