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无障碍设施、应急救援、供氧供暖设施等建设,完善日常管护机制。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拓展城市公园、江河廊道、文化场馆和周边林卡等公共活动空间的旅游服务功能。

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免费开放停车场所、厕所。

Local Regulations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